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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驻马店,*近一段时间房屋买卖行为还是挺多的,很多人都选择在驻马店买房,当然也有人想将自己的房子赠与他人,房屋买卖能否适同赠与呢?下面咱们驻马店吉屋网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大家都知道,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呢,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在驻马店买房、卖房时都需要进行登记,而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是不能相互适用的,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行为,*主要的是,涉及到登记、税务等问题。
驻马店房产网咨询律师发现,相关法律规定中也有提到这样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关于“房屋买卖能否适同赠与”这个问题,相信有了咱们驻马店房产网今天的精心解读,大家也应该很清楚了吧,以后在驻马店买房或是卖房可不同与赠与,这点大家要记好了!了解更多关于驻马店房产、驻马店楼市、资讯新闻、购房知识内容、关注驻马店吉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