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通知就是这次事件的大致起因,在未经全体业主集体讨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恒大物业方面要求在一号楼开挖地库通道,引起业主对楼体安全的担忧,进而引发双方矛盾。
二号楼业主联合抵制施工队进场,并拉横幅表达述求。
我们从业主的聊天记录中也可以看不出业主的担忧情绪。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五十条之规定:
(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小编在这里建议业主,应该理性解决问题,避免过度情绪化激化矛盾,寻求合理解决的途径。
物业方面更应该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平等对话,一切从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不能任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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